东港区创立小微企业互助式 安全生产新模式

  东港区是日照市的主城区,由于区划调整、水源地保护、城市功能规划布局等原因,区域内没有大的工业项目,但经济活跃度高,目前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达12多万个。这些生产经营单位大多数规模小,从业人员少、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这也是多年来困扰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和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东港区应急局立足这一区情,着眼于强化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内功,培养其自我管理能力,分区域和行业探索、引导建立安全生产合作社,开创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互助式安全生产新模式,收到较好效果。截止目前,今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0%多,区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新提高。

  这个模式的具体内容是部门引导、龙头带动、合作互助、专家参与。一是部门引导。东港区应急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区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帮助小微企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和劣势,引导他们认识到“抱团取暖”“互助安全”的必要性,然后根据企业意愿,先在木制品家具行业和西湖镇试点,待运转成熟、企业受益后,才在全区逐步推广。二是龙头带动。每个安全生产合作社都由一个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作为龙头和发起单位,注重发挥好这些企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以强带弱,以好促差。譬如西湖镇安全生产合作社以日照溶解乙炔气厂为发起单位,东港区木制品家具合作社以日照益尔居家具厂为发起单位,等等产,均发挥了较好的带动作用。三是合作互助。合作社通过座谈会、互查会、现场会、一对一面授等形式,成员单位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现场说法,共同提高。四是专家参与。东港区应急局从办公经费中节约资金12万元,为合作社聘请高水平安全生产专家3名,帮助企业排查、整治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增强了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安全生产合作社运行效果明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法》明确指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从东港区来看,多年来“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等均发挥了较大较好作用,但“行业自律”鲜有作为,安全生产合作社的成立恰好补上了这个短板,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五只轮子同时转动起来,形成了“五轮驱动”的局面。二是有效地补充了监管部门人手少,服务和监管难以全覆盖的问题。东港区区、镇两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仅80余人,面对全区12万个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职责有心无力,互助合作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譬如西湖镇安全生产合作社今年已组织各类活动7次,成员单位之间答疑释惑320余个,整改安全隐患165个,今年全镇没发生一起亡人事故。三是解决了单个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小微企业大多数赢利水平低,单个企业聘请不起安全管理专家,企业工人由于文化素质等原因,也很难成长为专家。成立合作社后,成员单位可以共同出资聘请专家,这样就解决了安全生产管理人才不足的问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内功得到强化。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培训教育、处罚倒逼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但这终归是外部条件。成立合作社后,入社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内功普遍增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效落实,隐患大大减少,“双重预防体系”等运行良好,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据了解,全区凡是加入了合作社的企业,没有一家成员单位发生安生生产事故。东港区木立方家具厂的总经理宋全峰说,“合作社是我们安全生产的靠山,也是娘家,有安全生产方面的难题,我们就找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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